
查处!普通厢式货车违规装载18瓶液化气
摘要:执法人员查获该车后发现,车内有18个装有液化气的钢瓶,另有8个13公斤的空瓶和1个5公斤的空瓶。 执法人员了解到,驾驶员刘某为汝阳县某液化气站送气工,平常利用工作之便在气站
执法人员查获该车后发现,车内有18个装有液化气的钢瓶,另有8个13公斤的空瓶和1个5公斤的空瓶。
执法人员了解到,驾驶员刘某为汝阳县某液化气站送气工,平常利用工作之便在气站批发液化气,通过自己的普通厢式货车运送到偏远地区零售谋利。
执法人员查询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系统发现,该车并未取得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许可,且刘某也无法提供其他有效证件。
最终,刘某因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,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,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,其违法车辆被依法查扣。
执法人员提醒,普通货车不具备危险品运输的专业资质和安全条件,擅自运输危险品会引发多重风险,对公共安全、环境及社会秩序构成严重威胁。普通货车未配备紧急切断阀、防爆系统、导静电拖地带等专用设备,一旦发生碰撞或泄漏,无法阻断危险品扩散。同时,驾驶员刘某未经任何专业培训,缺乏此类专业知识,用普通货车运输危险品如同运输“移动炸弹”,隐患非常大。(洛报融媒·洛阳网记者 赵硕 文/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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